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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不想入獄 母假造女嬰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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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2.04.16 03:23 am
王姓女子因偽造支票被判刑,得在去年底入監,竟用電腦變造出生證明,讓女兒「晚」一個月出生,假裝女兒未滿兩個月,才能合法向板橋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結果被檢方查出,還沒入獄又吃上偽造文書官司。
廿九歲王女目前在台中女子監獄攜女服刑,她告訴檢察官,是捨不得寶貝女兒,才變造女兒出生日期,希望檢方「網開一面」。檢察官見她愛女心切,犯後態度良好,聲請簡易判決,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板檢指出,生產未滿兩個月的人犯,可請求暫緩入監執行,但變造出生證明的案件相當少見。執行科只要認為資料有異,就會函請醫院等單位查證,變造資料很難逃過檢方法眼。
檢方說,人犯想拖延入監執行的方式五花八門,變造病歷或懷孕證明不在少數,更有人犯偽造親人死亡的假訃聞企圖拖延。
起訴書指出,王女2007年在擔任會計時,涉嫌偽造公司支票付款,被板院判刑三年;王女去年十月十四日在台中市生下一女,十二月中就收到執行通知,因女嬰已兩個多月大,不能暫緩執行。
王女異想天開將出生證明掃描到電腦,用繪圖軟體把生日月分「十月」改為「十一月」後,用假造的證明具狀向執行科聲請暫緩入監。
書記官比對後發現破綻,將王女簽分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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