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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2日07:38 北京晨報
無名男子被撞亡 過路司機自認"肇事" 卻無證據佐證
撞人案"無圖無真相" 如何判?
因認為自己和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有關,貨車司機趙斐(化名)在猶豫8個月後選擇自首。儘管目前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是趙斐駕車撞人,但無論面對公訴人或者法官,他始終認為車禍是自己所為,目前此案正在昌平法院審理中。
路人身亡 司機逃逸
2011年3月4日夜,過路司機報警稱,一男子趴在昌平區回南路南七家三岔路口西側馬路旁,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男子已經死亡。記者從現場照片上看到,男子看上去約50歲,身穿老式藍色軍大衣,背部有混亂的車轍印記,屍體雙手彎曲在脖子兩側,呈半抱頭狀。警方沒能找到任何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初步判斷為男子被大型車輛撞死,肇事司機逃逸。儘管事後警方在現場附近張貼多份協查通報,但至今仍沒有人來認領男子屍體,現場附近也沒有目擊者能夠說明事發經過,一時間,這樁交通肇事案件成了個“無頭案”。
然而,事發8個月後,一名自稱是此次交通事故肇事司機的男子趙斐來到昌平區交通隊,主動投案,承認“人是我撞的”。昌平法院昨天開庭審理了這起交通肇事案件。
有人認罪 律師不幹
昨天上午,坐在法庭上的趙斐中等身材,庭審過程中,幾乎沒有抬過頭。他的回答也十分簡練,有時甚至只是一兩個字,“是”、“承認”、“沒有”。
當被要求描述事發經過時,趙斐語速緩慢,語氣平淡,多次用到“感覺上”、“好像”這種不確定的詞語。“當晚,我開車經過那個地方,當時對面來了輛車,開著大燈,晃得我什麼都看不見”,“後來我就覺得車子好像蹭了個什麼東西,感覺上還顛了一下。因為車子挺老的,平時也顫,所以我就沒太在意,直接開走了。”
原本趙斐已自願認罪,但其律師卻提出不同意見。律師指出,首先,公訴機關提供的痕跡檢驗報告上寫著:“不能確定死者身上的輪胎痕跡與趙斐駕駛的車輛輪胎花紋一致”,此外,證人證言也說當時車流量很大,並沒有看到具體是哪輛車撞的。律師認為,目前整個案件中,除了趙斐本人的供述外,沒有任何其他證據可以進行佐證,因此不能認定趙斐就是肇事司機。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庭外追訪
“我是第二天看到的協查通報,想到頭天晚上我確實經過那地方,而且車子確實也顛了一下,我越想越覺得可能是我撞的。”庭審結束後,趙斐告訴記者,在確認“人是自己撞的”之後,他不動聲色地從原單位辭職。“這事兒我跟誰都沒說過,我以為時間長了就能忘了,誰知道時間越長,我越覺得那人就是我撞的。不管法律上證據怎麼講,我去自首純粹是出於良心。”趙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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