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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19「婚禮拍得死沉沉」 檢方:不算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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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
2012.03.19 02:20 am
戴姓女子花錢請曾姓男子拍攝婚禮,拿到影片後發現,婚禮被拍得像黑白紀錄片,死氣沉沉;她上網分享「婚禮被搞成黑白紀錄片」經驗,提醒新人們注意,被告誹謗,檢方認為服務優劣可受公評,戴女發表主觀評價未構成誹謗,處分不起訴。
戴姓女子去年在台中辦婚禮,花了一萬六千元聘請曾姓男子,負責拍攝婚禮過程並後製;拿到影片後興奮地觀賞,卻發現影片剪接凌亂,不但錄影過程中鏡頭轉換的聲音被留下,片中轉承畫面也沒修改。
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婚禮是人生大事,無法重來,且花錢請婚錄攝影,其服務優劣應可受公評。
檢方認為,戴姓女子描述自己的遭遇,雖個人評價相當主觀,但其貼文的目的是在分享經驗給新人,並不構成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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