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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9放任私刑節錄蒐證 警被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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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2.01.19 02:03 am
基隆巿民彭賢能去年涉嫌參與竊鴿勒贖集團被起訴,但法官發現,是因為鴿會人員綁他又毒打一頓,才讓他「屈打成招」,故判彭賢能無罪,而同行的警察竟放任鴿會人員私刑取供,因此依職權告發承辦警察違法。
彭賢能昨天不願受訪,但他的律師張譽尹很高興能獲得無罪判決,收到判決書再與彭賢能研究是否要提國賠。承辦此案的北投警分局小隊長鍾福昌說,法官本就有案件的裁量權,但他不認為當初取證是違法的。
判決指出,基隆汐止鴿會成員,發現有人在基隆巿七堵區法嚴寺後山架設3張捕鴿網,企圖攔鴿向鴿主勒索。北投警分局小隊長鍾福昌接獲報案,去年4月7日凌晨帶著蒐證器材跟鴿會人員上山埋伏,當天上午7時多,彭賢能(43歲)出現在山路上,鴿會人員認為他是偷鴿人,追捕他後送給鍾福昌處理。
彭賢能警訊時坦承綽號「阿勇」的男子叫他巡網,若有鴿子中網就打電話通知,每隻鴿給他2、300元酬勞,但並未照做,當天只是去割草藥,否認是竊鴿勒贖集團成員。檢方根據警方現場蒐證影像內容,查扣的捕鴿網、彈弓、5隻鴿子等證據,認為他是共犯,依法起訴。
彭賢能事後辯稱自己是「屈打成招」,他說當天在現場,鴿會人員把他打成氣血胸,他才配合不實筆錄,當晚他交保後就醫,住了7天才出院。律師調出警方蒐證光碟,發現警方僅節錄3分鐘光碟,且只拍彭賢能被綁靠在樹上或捕鴿網等空景,仔細聽背景音有彭賢能跟鴿會人員對話及被打的哀嚎聲。
法官施添寶重新檢視18分多鐘的原始光碟內容,認彭賢能確實遭毆打,被違法取供,警方逮捕、搜索過程也違法,均不具證據力,此外,就算彭賢能著手張網,但無賽鴿中網,竊盜罪也不罰預備犯,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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