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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3盜拷故宮國寶 1認罪1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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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2.01.13 03:32 am
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助理研究員陳耀東及研究助理葉麗珍,負責「龍藏經」出版計畫,涉嫌收賄、詐領運費,複製「永樂大典」等圖檔近四千張,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等罪嫌起訴兩人。
陳耀東否認涉案,但葉麗珍坦承,供稱陳耀東指示她複製檔案,而且收賄時陳也在場。檢察官認為陳耀東沒有悔意,求刑十年;葉麗珍繳回廿多萬元犯罪所得,檢方請法官從輕量刑。
承辦檢察官於知慶指出,故宮博物院從二○○一年起,將珍貴文物資料製成數位檔,讓院藏文物永續保存;陳、葉女不但收賄,還利用故宮內控機制不完備,擅自複製留存,幸及時查獲。
檢方清查被複製的圖檔,部分是合法或公務使用、部分是申請後未歸還;但包括龍藏經、永樂大典、明金剛經及富春山居圖、董其昌心經等故宮數位典藏文物,都被複製,雖然沒證據顯示檔案已外流,但檢方懷疑他們複製動機。
起訴指出,故宮二○○六年欲印製發行龍藏經,指派陳耀東及葉麗珍負責招標事宜。二○○九年三、四月,得標廠商龍岡公司將打樣稿送故宮校對後,未如期歸還,趙姓負責人行賄陳耀東五十萬元,希望加速作業。
前年初,葉麗珍與龍岡僱用的分色師口角,要求更換分色師,趙唯恐影響印製進度,再行賄陳、葉女各廿萬元。
龍藏經出版後,依約回饋故宮卅一套龍藏經。其中廿三套回饋給出版計畫贊助人直貢姜貢法王澈贊仁波切,運費由龍岡負責;但陳、葉以卻以不實報價單,向故宮詐領四萬五千元運費。
檢方指出,故宮保存的「景印康熙間內府泥金寫本龍藏經(甘珠爾)」是清朝康熙皇帝在康熙八年,徵專人以泥金方式用藏文書寫,繪有精美佛像圖畫,全書以貝葉經推蓬裝方式,每函約四百四十八葉,共一百零八函,極具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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