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0112土地多登記146平方公尺 買主獲國賠494萬元
|
|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01.12 02:26 am
何姓男子4年前向王姓男子購買新北市新店區安坑8千多平方公尺土地,總價2億8千萬元,2年前,新店地政事務所發現這筆土地過去登記的面積有誤,多登記了146平方公尺。
何姓男子認為地政機關的失誤,造成他買土地時多付價款,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院判決,新店地政事務所應賠償何494萬多元。
法院調查,在何姓男子購地後,前年6月新店地政事務所大幅整理地籍資料,發現這筆土地的圖簿面積不符,經重新測量,發現土地登記簿上多登記了146平方公尺,於是發函給何姓男子,更正土地面積。
何姓男子大為光火,他認為,當初是信賴地政機關的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面積,計算購地款,新店地政事務所自己的錯誤登記造成他多付了購地款494萬多元,地政機關應該要賠償他的損失。
法官審理認為,地政機關因自身過失致土地面積登記錯誤,造成民眾信賴登記而受有損害,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