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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11貪百元食材 吃火鍋變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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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2.01.11 02:44 am
大賣場林姓銷售員疑貪小便宜,請蘇姓女員工先將秤重計價的火鍋料貼上價格標籤,再拚命塞火鍋料到袋內;結帳因為袋子「超量」引起店員疑心,重新秤量發現林女少付一百一十七元,報警處理。
板橋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兩人緩起訴一年,各付三千元給公益團體,兩女得不償失。
據了解,兩人事後還互相卸責,蘇女表示林女趁她一時疏忽,偷裝火鍋料;林女反駁說是蘇女的提議,她一概不知情。兩人到檢方偵查時才懊悔表示因為貪小便宜犯法;檢方考量兩人沒有前科,詐騙金額也不多,將兩人緩起訴。
據查,大賣場公開販售自助式的火鍋料,顧客將火鍋料裝袋後,交給店員秤重,店員會將計算後的價格標籤貼在塑膠袋上,顧客離開時再一併結帳;林女因為熟知販賣流程,才起貪念賺小錢。
蘇女擔任蘆洲區某大賣場魚課員工,林女則是其他廠商駐賣場的銷售員,因為販售區相近而熟識。林女去年十二月四日下午向蘇女表示想買火鍋料,希望蘇幫她「省點錢」。
蘇女答應,拿出透明塑膠袋裝滿五百一十八公克火鍋料,秤重後約七十八元,蘇將價格標籤貼在塑膠袋後,隨即「補裝」新的火鍋料達一千三百公克,才把袋子交給林女結帳。
林女結帳後,準備帶走「戰利品」,曹姓女店員認為火鍋料太滿,價格卻太低,攔下林女,重新秤重發現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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