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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胡蓬生、王文玲/連線報導】
2012.01.10 01:57 am
苗栗地院一名女法官前晚在宿舍自殺獲救,院方發布新聞,指女法官工作壓力大情緒不穩燒炭,女法官與丈夫反駁真相並非如此,她是因票選審判長遭人質問,認為人格受損自殺。
自殺的女法官卅六歲,政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一期結業,十年前分發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三年前轉任法官,調到苗栗地院簡易庭,去年九月調刑庭法官。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出,司法院還在了解女法官尋短的真正原因,但無論法官有什麼壓力、不滿,都可以溝通,她希望法官珍惜生命,不要採取這麼激烈方式來表達。
苗栗地院指出,女法官目前請假,她審理的案件將由審判長暫代開庭,不會影響案件進行,等女法官上班,會了解她的情緒狀況,協助她重回正軌,如果還不適合審判,會請她繼續休養。
這名女法官獨自住在法院職務宿舍,七日晚上九點多,她打電話給任檢察官時的長官,電話中一直咳嗽,表示房間內煙很大,就掛斷電話。長官回撥不通,打電話給苗栗地院前院長溫耀源,再轉知法院同事到宿舍察看。
由於女法官大門反鎖,法院同事敲門沒回應,現場瀰漫濃煙味,直覺不對,急電一一九,消防人員從頂樓垂降破門而入,發現她燒炭已陷入昏迷,緊急送醫,目前在北市設有高壓氧病房的醫院治療,已無生命危險。
苗栗地院昨天傍晚發布新聞,指女法官疑因工作壓力大,自我要求較高,造成身體不適,曾為此就診,七日晚間一時情緒不穩在宿舍燒炭。
女法官的丈夫獲知內容,晚上九點多,打電話給地院發言人宋國鎮,表示他與妻子都不能接受工作壓力大、情緒不穩的理由。她是因有法官指她涉入審判長選舉,想拉下某法官,認人格受損才燒炭。
宋國鎮及院長許進國聯絡女法官與丈夫後表示,女法官是因票選審判長時,遭人質問票投給誰,女法官為人格受損才會自殺,但他們認為即使是因投票,也屬工作壓力。
宋國鎮說,地院刑庭半個月前票選三名審判長,其中票數第三的法官有二位,抽籤決定誰出線。據女法官說,當時有人質問她票投給誰;但他詢問女法官所說的「質問者」,對方表示沒有講過類似的話。
刑庭審判長由所有刑庭法官票選,每年舉行一次,每名法官可圈選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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