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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4線民老公搞失蹤 妻「皮皮銼」訴離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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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饒磐安/新北市報導】
2012.01.04 02:39 am
李姓男子自稱警方線民,為配合辦案而經常「搞失蹤」,還會發「離婚吧!」的簡訊測試太太對婚姻忠誠度。他的太太不堪終日提心吊膽的折磨,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准離婚。
李妻向板橋地院主張,她結婚兩年多,但從事工程包商的丈夫經常無故離家出走,有時十多天,甚至長達四個月,丈夫從不告訴她去向,她卻接到許多要債電話。
她說,丈夫離家期間都關機,她擔心丈夫安危,寢食難安,還曾多次報警協尋。丈夫有幾次離家期間還發手機簡訊說「還是離婚吧!」事後卻說只是要測試她。
丈夫婚前就常出難題讓她頭痛不已,結婚前一天,丈夫通緝被逮,她臨時借了十萬元繳罰款,才讓丈夫回家和她結婚,沒想到婚後又常搞失蹤,又不交代去向,顯示丈夫並不重視這段婚姻,她希望法官判准離婚。
李姓男子出庭說,他是線民,多次離家是為了配合警方辦案,因此不能告訴太太他線民身分和辦案訊息,且賺來的錢都有拿回家。
但員警出庭證稱李雖是線民,但配合辦案最多不會超過一周,辦案地點最遠到桃園,李可當天返家;且李告訴家人也不會影響任務。
法官認為,員警證詞顯示李有可能協助辦案而離家,但李說為協助辦案須離家十多天甚至好幾個月,與員警證詞不符,證明李說法有問題;李從不告訴太太去向,甚至還發離婚簡訊測試太太忠誠度,已傷害這段婚姻,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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