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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23付錢「買回家的路」 移民署爆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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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楊竣傑/台北報導】
2011.12.23 02:40 am
外籍人士逾期居留,罰款一萬元就可出境,卻有人謊稱要收容,勾結移民署官員騙外籍人士「付錢買回家的路」,至少六人受害;其中一名印尼女子賣光金飾籌錢,她男友提出檢舉。
廉政署懷疑入出國及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科員邱瑞明、服務站科員廖俊翔,及涉嫌仲介的女子曹玉霞、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前秘書長楊光國涉及不法,昨天拘提四人到案,依貪汙等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漏夜複訊。
檢方訊後認為邱瑞明、廖俊翔、楊光國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曹玉霞交保三萬元。
據調查,邱瑞明等人利用外籍人士不諳返國程序,詐取財物,也明知部分非法逃逸外勞或逾期居留的外籍人士不符遣返規定,製造假公文協助他們返國;起碼有六名印尼或緬甸籍人士為趕快回家鄉,各付四、五萬元「處理費」。
外籍人士被查獲在台逾期居留,原本要先收容,後來修法改為最多罰款一萬元;但許多外籍人士不知道,為免「回家鄉前被先關」,乾脆付錢了事,讓相關人員上下其手。
廉政署本月初接獲檢舉,指新北市專勤隊人員協助外籍人士非法出境,移民署也主動清查並提供資料給廉政署協辦。駐署檢察官林俊儀、於知慶昨天指揮廉政官及新北市憲兵隊搜索七處所,拘提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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