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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30 肚皮舞老師違規遭撞 求償千萬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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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皮舞老師違規遭撞 求償千萬不成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1.11.30 02:51 pm
知名肚皮舞許瀞文老師日前搭乘朋友的機車,在總統府前遭另一部機車擦撞,許老師的友人遭撞成腦震盪,許老師則受有多處擦傷,兩人合計求償近千萬元,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肚皮舞老師的機車當時違規佔用右轉專用車道,才是導致車禍發生的主因,必須負擔6成過失責任,只判准肚皮舞老師獲賠4萬餘元。
住在桃園的知名肚皮舞老師許瀞文,除了是國內教授中東肚皮舞的翹楚外,自己還會西洋樂器豎笛,同樣也開班授課。3年前,許老師搭乘邱姓友人的機車,行經台北市重慶南路、凱達格蘭大道口時,當時機車行駛在最外側車道,但行駛在左前方,由陳姓騎士騎乘的機車無預警右轉,導致兩人騎乘的機車煞車不及,當場撞上陳姓騎士的車尾,雙雙摔倒在地。
雙方後來鬧上法院,刑事部分,陳姓騎士最後被依過失傷害罪、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確定。受傷的許老師兩人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其中,邱姓友人因為撞成腦震盪、頸部扭傷,事後又出現精神神經障礙,因此求償930萬餘元,至於許老師全身多處擦傷,求償20多萬。
不過,案經法院審理後則認為,當時兩人騎乘的機車違規佔用右轉專用道,才會擦撞右轉的陳姓騎士,因此邱姓友人必須負擔6成的責任,陳姓騎士負擔4成責任,經扣除邱姓友人已經領取的第三責任險50多萬元保險金,法院最後只判決陳姓騎士必須再賠償許老師4萬2千多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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