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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29 【大陸】男子與老人起交通糾紛被判肇事 律師團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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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男子與老人起交通糾紛被判肇事 律師團抗訴
浙江金華市20歲的小夥子吳俊東與兩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的“偶遇”惹出“大麻煩”———兩位老人認定吳所駕三輪摩托刮蹭電動車導致他們摔倒受傷,並向法院提起索賠訴訟。金華市鶩城區法院一審判決吳俊東賠償兩位老人數萬元,金華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發生在去年11月23日的這起案件令吳俊東頗感無奈,隨即向中國好人網求助。28日上午,由該網組織的廣東公益律師團前往金華,為吳俊東向金華檢察院申請抗訴,然後向浙江省高院寄出再審申請書。
交警事故證明未被采信
吳俊東稱,去年11月23日,他駕駛三輪摩托車駛至金華市鶩城區瀛洲村時,旁邊兩位騎著電動車的老人突然翻車摔倒。吳俊東將兩位老人送到醫院,並墊付1000元醫藥費。吳俊東稱,當時自己只是超車,沒有碰到電動車。然而,65歲的老人胡啟明卻認為,是吳俊東的摩托車刮碰電動車,坐在後座的老伴被刮倒後,自己也隨後翻車。
案件的焦點是兩車是否發生刮碰。金華市交警部門的事故證明書稱:“對兩車是否碰撞和刮擦無法證實,因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事故成因,事故責任無法認定。”金華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的物證鑒定稱:“未見三輪摩托車與電動車明顯相對應的碰撞擦劃等痕跡。”然而,兩位老人卻堅稱兩車發生碰撞,還有唯一一位目擊證人也指稱兩車相撞。證人稱當時身處現場百米開外,看到電動車左右晃動,然後翻車。
金華市鶩城區法院一審判決吳俊東賠償老人數萬元。吳隨後提出上訴,金華中院維持原判。兩審法院均沒有采信“交通事故證明書”及公安物證鑒定,二審判決書稱,根據“高度蓋然性”的司法原則,老人翻車摔倒與吳俊東疏忽大意超車存在因果關係。因此維持原判。
廣東律師團陣容很豪華
由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談方創立的中國好人網好人基金下設一個“攙扶老人風險基金”,專為勇於攙扶老人卻被冤枉者提供免費的心理諮詢和法律援助,必要時還會提供經濟幫助。“攙扶老人風險基金”經媒體廣泛報導後,也引起了吳俊東的注意,當他接到巨額賠償判決並可能被強制執行後,嘗試向中國好人網和談方求助。
據談方介紹,經過初步分析,該案屬於中國好人網攙扶老人風險基金的幫助對象,並先後諮詢了中國好人網的8位公益律師,最終組成了一支吳俊東案公益律師團義務代理本案。擔任團長的是著名律師朱永平,副團長是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曹柳生和廣東省人大立法顧問、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二秀。
朱永平認為,不能因為兩位老人受傷後吳俊東墊付了1000元醫療費,就認定吳俊東是加害人。法院判決錯用高度蓋然性規則,違反民事證據規則要求。
{新聞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記者:鄭旭森、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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