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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大陸】四川出台意見規範陪審員參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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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制定出台了《關於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的若干意見》,自2010年9月1日起在全省法院施行。此舉旨在進一步規範和促進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執行裁判、執行和解、執行信訪、執行監督等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意見》規定了可以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的幾類重大複雜案件,即涉及群體性糾紛的案件,社會關注度高、影響較大的案件,受到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等干擾的案件,嚴重抗拒、逃避執行的案件,重大涉執信訪案件,專業性較強的案件等;規定了人民陪審員參與執行案件的職權與職責,人民陪審員有權參與執行案件評議、財產調查、控制、處置執行措施、主持執行和解、接待執行信訪等執行活動;規定了人民陪審員的監督權,人民陪審員在參與執行過程中發現執行行為違法或執行人員違法違紀問題的,可以當即提出,也可以事後通過其他渠道反映。
【消息來源:人民法院報/記者 謝慧 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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