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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西安市二府街,市人民政府法制辦法規處的工作人員這幾天有點忙,因為《西安市信訪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正在接受市民意見。8月25日前,電話、電子郵件還將源源不斷湧進這間辦公室。9月底前區縣信訪中心全建成
西安市信訪接待中心今年5月13日掛牌。截至8月11日,中心共接待來訪群眾1萬批3萬人次。
信訪接待中心主任張建政介紹說,各區縣信訪接待中心也在抓緊建設。目前,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長安區、臨潼區等8個區級信訪接待中心已建成投入運行。在9月底前,各區縣信訪接待中心將全部規範運行。
「接待室硬件和軟件一樣都不能少。西安市正加快信訪立法工作進度,計劃出台《西安市信訪條例》,明確各級、各部門承擔的信訪責任,規範解決信訪事項的處理程序和標準,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和依法處置非正常上訪行為等提供法律依據。」張建政說,「目前,該條例初稿已形成,並上報市政府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之後將按程序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力爭早日出台。」
辦結信訪時限最長90天
「《條例(草案)》是西安市第一部信訪法規,」西安市法制辦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有些規定還是首次提出。」
《條例(草案)》規定,建立市、區縣信訪接待中心,統一集中受理本級信訪事項,有關國家機關選派工作人員進駐信訪接待中心。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到各級信訪接待中心或者指定的地點反映信訪事項,不得在非信訪區域內進行信訪活動。非信訪區域由區、縣公安機關劃定。
《條例(草案)》規定,信訪事項屬於本級國家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信訪接待中心應當受理並及時處理,不屬於本級國家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信訪事項,應在15日內轉給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處理,並書面告知信訪人。信訪事項受理後,有關國家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依法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條例(草案)》規定,信訪事項受理後,有關國家機關辦結時限最多為90天。
封門堵路或受治安處罰
《條例(草案)》規定,信訪人不得越級進行信訪活動、不得在非信訪區域內進行信訪活動。在信訪過程中,如果上訪人採取封門、堵路或者其他方法,圍堵衝擊國家機關;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或者其他公共場所非法聚集,靜坐、散發信訪材料、呼喊口號、打橫幅、出示狀紙、以自殺相威脅或者以其他方法擾亂公共秩序等,經勸阻、批評和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信訪人不聽勸阻,在非信訪區域滯留等行為,將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如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背公共道德或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在覆核之後再次提出信訪等,有關部門將不予受理。
打擊報覆信訪人或追刑責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如有對應當受理、轉交的信訪事項不受理、不轉交的;丟棄、隱匿、毀損、篡改信訪材料的;洩露信訪秘密或者將控告、檢舉材料擅自轉交給被控告、檢舉的單位和人員的;推諉、敷衍、拖延辦理信訪事項或者未按規定期限辦結信訪事項的;處理決定違反有關法律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的;拒不執行有關國家機關作出的支持信訪請求意見的;打擊報覆信訪人的;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等行為,相關部門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如其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息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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