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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大陸】江蘇統一公安民警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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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執法行爲,基層民警的執法過程卻差異很大,這樣的“故事”將成爲歷史。8月10日,江蘇警方統一制定的執法辦案標準出爐。江蘇省公安廳將涵蓋16個警種260多個執法崗位的執法標準,印製成《執法標準化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自即日起下發基層公安機關執行。江蘇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柳玉祥表示,這標誌著江蘇公安機關執法標準化管理又上新臺階。
據瞭解,多年來,各地公安機關雖然在執法標準體系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總的來看,現有的執法標準還比較零散,有的是市縣公安機關制定的,層級較低;有的在內容上重復、交叉、不系統,不便於公安民警查找、掌握和執行;有的標準不明確,有的則過於原則,操作性不強,導致基層民警在執法中無章可循或有章難循,執法不規範的問題時有發生。爲了進一步完善相關的程式規定和操作性強的標準規範,確保民警在各項執法活動中、在每個執法環節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杜絕執法不作爲、亂作爲問題的發生。江蘇省公安廳通過對南通市公安局制定的執法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全省公安機關統一的執法標準,並按警種分印成《執法標準化管理手冊》。
《手冊》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一步細化、明確公安機關每項執法活動應當達到的具體標準。包括統一的立案和裁量標準,規範的語言、動作標準,視窗單位服務群衆的標準,以及民警的崗位職責標準和裝備保障標準等,確保執法工作統一、規範,公平、公正,不因人而異。《手冊》涵蓋了指揮中心、督察、治安、交巡警、刑偵、經偵、禁毒、出入境、監管、網監、審計、信訪、後勤、消防、邊防等16個部門警種,覆蓋了全警260多個執法崗位,明確了不同崗位承擔的職責、任務和工作規程,讓每個民警都懂得“幹什麽、怎麽幹、幹到什麽程度”。
柳玉祥介紹說,完善執法標準中不僅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梳理,對其中涉及執法行爲、執法程式和執法裁量的原則要求進行了細化,而且對基層民警日常巡邏盤查、接警處警、糾紛調解、治安檢查等執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了提煉總結,將其固化爲執法標準,充分體現了實戰要求。同時,爲適應人民群衆對公安執法工作的新期待,對過去存在制度空白的警務活動,設定了執法標準。比如,在處置非正常死亡屍體和未知名屍體工作方面,過去缺乏統一規範,在制定標準過程中,從接報警、相關部門警種的職責分工、勘驗調查、資訊採集錄入到應急處置等環節都制定了明確的操作標準和處置流程。
據瞭解,江蘇省公安廳及各地公安機關將同時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強配套機制建設,強化監督管理,真正把民警的執法行爲納入標準化、規範化的軌道。
【消息來源:法制日報/記者丁國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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