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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中」字輩台企 大陸註冊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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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日前公布「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首次針對含有與中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文字,以及 「國」字首的商標申請,訂定明確的審查標準。國內專家認為,未來「中」字輩的台灣企業都將可望適用該辦法,有助提升台商的商標權保障。
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長馮震宇表示,兩岸過去礙於政治敏感因素,只要是含「中國」或「中華」的商標申請,陸方根本不會核准,但這次工商總局訂定新的商標審查 標準,加上兩岸關係逐漸和緩、經貿往來密切及雙方簽署ECFA,「中」字輩台灣企業的商標申請將更有機會突破,值得期待。
全國商總智財委員會主委、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賴文平指出,工商總局公布的商標新審查標準,主要適用於「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大陸國營企業和一般陸企, 但已顯示中國官方態度鬆綁,未來「中」字輩台商也有機會可適用該標準,商標申請批准機率將提高,例如:中華映管、中華汽車、中華豆腐、中國信託等。
賴文平說,由於該辦法明訂,申請人名稱「經名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便應批准其商標申請。若「中」字輩台灣企業辦事處名稱已通過工商總局核准,未來提出商標申請時可望過關。
不過,馮震宇說,如果「中」字輩台商申請商標時,遇到「同名同姓」的中國商標,如中國石油等,陸方考量自身權益,應該還是不會予以核准。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長李淑美則表示,該辦法主要是針對含「中國」的陸企商標審批標準,目前台灣企業要適用可能還是比較困難。不過她指出,未來可透過 兩岸官方溝通平台,以個案方式和對岸洽談,為「中」字輩台灣企業尋求突破空間,像是先前中華電信商標便獲陸方審批通過。
【消息來源: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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