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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大陸】上海或將見義勇為專項經費首次寫入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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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海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中提出,設立見義勇爲專項經費。記者注意到,自2002年起施行的《上海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規定設見義勇爲賬戶8年後,該項經費首次寫入地方性法規。
《草案》第三十二、三十三條中,針對“見義勇爲人員的表彰和獎勵”,明確設立見義勇爲專項經費、用於其人身保險和獎勵;同時明確,爲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財産安全,制止違法犯罪、協助有關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等見義勇爲行爲,應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迹突出者,授予“見義勇爲先進分子”稱號。
資料顯示,2002年5月1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第六條,已規定本市設立見義勇爲專項經費帳戶,由市綜治委負責日常管理。專項經費用於見義勇爲人員的獎勵和保護。
此前的《草案》法規解讀會上,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亦曾介紹,目前,本市、區兩級綜治部門已通過購買無記名人身意外保險等方式,對見義勇爲人員開展獎勵和保護工作。
【消息來源:法制日報/記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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