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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大陸】廣州控煙條例獲廣東省人大通過 九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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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已經獲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批准,將於2010年9月1日起生效施行。這是記者在2日舉行的《條例》公佈施行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的。
《條例》於今年4月28日經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由於包含一些處於國內領先的規定,《條例》從制訂到三審通過都備受輿論關注。如《條例》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公共走廊、電梯以及本單位的餐廳、咖啡廳禁止吸煙;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沒有按照規定在限制吸煙場所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改正的違法吸煙者處以五十元罰款。
廣州市控煙協會副會長陳萬鵬說,對廣州市的控煙前景充滿信心,但也不可忽視面臨的困難。比如要求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位以上的餐飲場所要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還必須安裝獨立有效的通風換氣裝置,這對於不少餐飲場所是個難題,需要時間去執行。
【消息來源:新華網/記者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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