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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大陸】預防家庭暴力 浙江擬立法規定丈夫打妻子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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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29日審議了《浙江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根據該草案的規定,法院支援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獲得賠償金。
家庭暴力一直是社會普遍存在和關注的問題。據統計,浙江省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每年有關家庭暴力的信訪占全部信訪的14.5%左右,家庭暴力投訴成爲婦女信訪的重要內容之一。
浙江省人大在立法中界定,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即爲家庭暴力。
草案指出,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對受害人依法請求損害賠償的,要依法予以支援。受害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關證據而申請法院調查收集的,法院應依法調查收集。
【消息來源:新聞網/記者嶽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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