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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大陸】壟斷行業職工薪酬將受重點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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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將《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壟斷行業職工薪酬將受重點審核。
徵求意見稿充分強化對壟斷行業成本不合理上漲的約束,規定政府核定定價成本應當科學合理,6項費用不得計入定價成本,定價成本監審結論書應當在制定價格前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經營者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成本資料的,最高可罰款100萬元。
定價成本是指全國或者一定範圍內經營著同種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合理費用支出。根據徵求意見稿,成本監審主要是針對政府定價中的定價成本核算工作,即在核減經營者不合理費用支出基礎上確定定價成本,作爲政府定價的基本依據。
據介紹,目前我國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主要是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務。
徵求意見稿第八條規定,定價成本監審應當重點審核八項費用:原材料費;燃料和動力費;職工薪酬;固定資産折舊;固定資産修理費;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據此,飽受詬病的壟斷行業職工薪酬納入重點審核範圍。
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6項費用不得計入定價成本:一,法律、行政法規、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得計入生産經營成本的支出;二,經營者非持續、非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發生的費用,但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相關成本費用除外;三,與政府制定價格的商品生産經營活動無關的費用;四,生産經營支出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由政府無償投入及政府補貼、其他政府優惠政策給予補償、社會無償捐助的相沖減的費用;五,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向行業主管部門上交的費用,向附屬單位支付的補助支出;六,各類捐贈、贊助、罰款、違約金等支出。
【消息來源:法制日報/記者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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