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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大陸】上海發佈海事審判“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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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13日向社會發佈的《海事審判白皮書》顯示,我國海事法院受理的高端航運領域案件仍相對較少,這反映了我國航運業整體仍處於世界中低端水平的現狀。
上海海事法院管轄區域爲江蘇、上海沿海海域、洋山港附近海域和長江瀏河口以下通海水域。該轄區是我國海事、海商活動最爲活躍的區域之一。上海海事法院負責轄區內的海事、海商一審案件。
審判白皮書顯示,2007年以來,上海海事法院受理的各類海事海商案件連續三年以12%左右的幅度增長,2009年全年達到1742件,標的總額爲14.02億元。不過,在這些案件中,海上貨物運輸和貨運代理糾紛約占80%;而海上保險、船舶融資等高端航運領域案件數量很少,所占比例還不到2%。這反映了我國航運業整體仍處於世界中低端水平的現狀。
“今後,隨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持續推進,航運金融、船舶交易等以資金、智力、服務爲要素的高端航運領域將有更大發展,相關案件也會呈增多趨勢。”上海海事法院院長應新龍說。
審判白皮書同時顯示,海事糾紛受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較大。2008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蔓延,船公司追討運費、集裝箱超期使用、碼頭堆存保管費糾紛,船員下崗、索要報酬糾紛,以及因市場波動、融資困難導致的船舶建造、買賣、租賃合同違約糾紛明顯增多。而近一年來,隨著經濟復蘇回暖、供求關係發生變化,經濟下滑背景下爲了度過危機而以較低條件達成的交易,在後危機時代可能引發糾紛。
海事糾紛與貿易、金融的關聯度較高。應新龍說,一些境外收貨人利用國內中小出口企業對國際貿易、結算規則不熟悉,但又急於拓展國際市場的弱點,與承運人惡意串通,通過運輸環節實施海運欺詐。“在法院審理中,我們已經發現多起國內出口企業因接受了虛假、借用、不規範的運輸單證而遭受損失的案件。”
相對普通民商事案件,海事案件的涉外因素較多。白皮書顯示,上海海事法院三年來受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976件,占全部案件的20%,占上海全市法院涉外案件的一半。這些案件涉及的國家和地區達50多個。
上海海事法院表示,發佈審判白皮書有利於審判公開、公平、公正,也有利於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營造良好法制環境。
【消息來源:新華網/作者李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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