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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大陸】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將為"樓脆脆"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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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侵權責任法規定,今後如果建築物等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將承擔連帶責任。
去年以來,成都的“樓歪歪”,上海的“樓倒倒”,煙臺的“樓脆脆”接連出現。樓房建築質量問題一度成爲新聞焦點,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爲了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出現,促使有關方面高度重視建築設施質量,法律爲此規定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連帶責任。
法律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消息來源:新華社/記者陳菲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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