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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劃時代的協定昨日在重慶誕生。海協會與海基會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和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定,標誌著兩岸經貿合作進入制度化軌道。
其中,對廣大台資企業普遍關注的銀行業開放,大陸出臺6項具體措施,包括允許臺灣地區銀行在大陸設立營業性機構,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在大陸開業1年以上且提出申請前1年盈利的臺灣地區銀行,可申請經營對大陸台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等。
兩會簽署ECFA等兩項協定
昨天,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進行第五次正式會談,並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 )和兩岸知識産權保護合作協定。
“框架協定內容基本涵蓋了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商務部新聞辦公室對南都記者透露,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方面,大陸對會計、電腦及其相關服務、研究和開發、會議、專業設計、進口電影配額、醫院、民用航空器維修,以及銀行、證券、保險等11個服務行業擴大開放。
對於備受關注的銀行業開放,大陸出臺6項具體措施,便利台資企業融資,包括允許臺灣地區銀行在大陸設立營業性機構,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在大陸開業1年以上且提出申請前1年盈利的臺灣地區銀行,可申請經營對大陸台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
“兩岸銀行業合作嚴重落後於兩岸經濟合作的步伐,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的簽署,排除了這個障礙。兩岸銀行業的合作是蓄勢待發,過去被壓抑的東西會有一個爆發性的發展。”中國銀行(3.44,-0.03,-0.86%)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楊再平對此評價說。
近年來,兩岸銀行業的交流和合作,嚴重落後於貿易與投資交往。今年1-5月,兩岸貿易增幅爲66%,投資增長幅度也達30%以上,但銀行業的持續交往依然不足。大陸只有十家臺灣銀行的代表處。
楊再平認爲,在中小企業融資、農村金融、消費金融等許多方面,臺灣銀行有很多經驗值得大陸銀行汲取。“隨著我們銀行業兩岸的交流開放,更高層次的合作可能會越來越多。”
兩岸金融業合作蓄勢待發
對於臺灣的金融機構來說,“登大陸”堪稱十年磨一劍。
2001年6月,臺灣當局宣佈開放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代表處。這一背景下,有七家臺灣的銀行分別通過兩岸監管當局審查,在北京以及台商最爲集中的上海、深圳等地設立了代表處。
今年1月16日,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生效,推動兩岸商業性金融機構互設機構提上日程。3月16日,臺灣“金管會”發佈臺灣地區與大陸金融、證券期貨、保險等三項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把臺灣金融機構進軍大陸的障礙徹底掃除了。合庫銀行、彰銀等四家銀行率先獲得臺灣監管當局的批准,在大陸設立分行。
按照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如果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分支機搆在開展業務第一年後實現盈利,就可以申請向大陸的台資企業提供人民幣貸款。
“這就如同2003年香港和大陸所簽訂的CEPA一樣,大家都知道香港和大陸簽訂這個協定之後香港的經濟漲了兩倍,我們臺灣也是相當看好這方面的。”臺灣寶萊金融集團副總裁黃齊元如是說。
黃齊元介紹,他們在去年的時候把滬深300(2571.138,-20.88,-0.81%)指數拉到臺灣掛牌上市造成很大的轟動,他們也將臺灣的指數帶到香港上市。“我們今天也在跟大陸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華夏進行合作,希望在年前通過上證指數也能夠拿到臺灣上牌。”黃齊元說。
搶灘大陸,保險業比銀行業更積極。
截至今年5月,在大陸經營業務的臺灣保險機構有國泰人壽、國泰財險、新光人壽以及臺灣人壽四家。
臺灣保險資金面臨的投資困境已經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臺灣這幾年人口出現負增長,人均投保率也已經達到飽和的程度,在臺灣約30家壽險中,實現盈利和虧損的機構比例爲5∶5,而盈利的保險機構依靠的也不是保費規模的增長,而是投資理財,因此大陸龐大的人口市場以及不斷增長的經濟規模,無疑是臺灣保險資金投資的新出路。
這對規模高達10兆新臺幣急尋投資出路的臺灣保險資金來說,大陸的資本市場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新方向。
大陸將對539項原産臺灣産品實施降稅
在第五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時簽署的,還有關於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清單及降稅安排、適用於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的臨時原産地規則、適用於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的雙方保障措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適用於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據商務部新聞辦公室透露,早期收穫計劃是兩岸民衆較爲關注的議題。經協商,雙方結合兩岸産業的互補性,在充分考慮對方關切的基礎上,達成了一個規模大、覆蓋面廣的早期收穫計劃。在貨物貿易早期收穫方面,大陸將對539項原産於臺灣的産品實施降稅,2009年大陸自台進口上述産品金額138.3億美元,占當年大陸自台進口總額的16.1%,包括農產品(15.53,-0.12,-0.77%)、化工産品、機械産品、電子産品、汽車零部件、紡織産品、輕工産品、冶金産品、儀器儀錶以及醫療産品等十類。
臺灣將對267項原産於大陸的産品實施降稅,2009年臺灣自大陸進口上述産品金額28.5億美元,占當年臺灣自大陸進口總額的10.5%。臺灣對大陸降稅産品包括石化産品、機械産品、紡織産品及其他産品等四類。雙方將在早期收穫計劃實施後不超過2年的時間內分3步對早期收穫産品實現零關稅。雙方相信,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將創造更爲寬鬆、自由的貿易環境,有利於進一步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提升兩岸産業競爭力。
【消息來源:南方都市報/記者龍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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