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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公務員基準法 欲再明訂出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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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公務人員遲到早退、也將有法可管!銓敘部目前正在研擬、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其中規定公務員不能遲到早退,有立委甚至加碼,認為要有明確的罰則,才能嚴格規範。不過由於這些出勤的規範,在考績法跟公務人員服務法、其實都已經存在了,所以外界認為畫蛇添足。
公務人員若是遲到早退,影響工作效率,往往會引起民怨,銓敘部正研擬的"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對公務員的出勤也加以規範,而且立委甚至認為,還要明訂罰則。
只是光是公務員遲到早退這一項,在"公務人員服務法"就有規定,外界質疑,若"公務人員基準法"又再規定一次,豈不是太畫蛇添足?
銓敘部強調,是為了檢討不合時宜的公務員法令,再集大成,未來公務人員基準法不會有疊床架屋的問題。而公務人員協會對銓敘部催生基準法,認為是進步立法,並不反對,但對公務員遲到早退還要訂罰則,則認為考績法已有規範,基準法其實不必多此一舉。
目前銓敘部研擬的基準法草案,公務員有參加協會的權利,但公務人員協會卻希望,應修法採強制入會模式,同時讓公務員比照教師籌組工會,以及擁有罷工權,因此呼籲銓敘部修法廣納公務員聲音,讓基準法更清楚規範公務員的權利義務。
【消息來源:公共電視/記者李曉儒、彭耀祖/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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