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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大陸】湖南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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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近日(6月11日)召開的省委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上獲悉,《湖南省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近日正式出臺,此舉表明在未來10年內,我省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將進行新的更大探索和實踐。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黃建國出席會議並講話。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計劃探索組織提名、群衆提名、領導幹部提名和幹部自薦相結合的提名機制,重點規範“一把手”在幹部選拔任用提名上的權力和責任;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公推公選、公推直選等競爭性選拔幹部方式,實現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普遍推行市、縣黨委常委會、全委會幹部任用票決制,試行差額票決制;探索省、市(州)直機關錄用公務員除少數特殊崗位外均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分別制定市縣、黨政工作部門、高校、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4個辦法,建立符合不同區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領導班子和領導特點的考核評價體系;積極探索縣(市、區)黨政正職跨市州交流任職辦法,加強市州委書記、市州長隊伍建設等。會上,省委將《實施意見》細分爲79項具體的工作“施工圖”,由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人保廳等部門分別負責牽頭和參與。
黃建國指出,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活力之源、治本之策、群衆之盼,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實施意見》,近期著重在提名、考評、差額選拔等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果,並在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機制、收入分配機制等方面取得新進展;中期注重整體推進、縱深發展,全力推進“十一制”(提名制、考評制、競爭制、差額制、交流制、培養制、退出制、任期制、問責制、監督制、激勵制)及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遠期重在建立具有中國特色、比較完善的幹部人事制度,實現“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滿活力”的改革目標。
【消息來源:湖南日報/記者孫敏堅、通訊員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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