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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大陸】《上海市社會治安綜治條例》即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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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出特定區域綜治委概念
上海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立法工作於2008年3月啓動,至今已基本完成《上海市社會治安綜治條例》的起草工作,計劃近期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記者今天從上海市綜治委主任會議上獲得的資訊。
條例明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全社會的共同任務,鼓勵個人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參加平安建設志願活動。同時,條例規定,不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職責造成本地區、本單位治安秩序嚴重混亂或者嚴重後果的,可由相關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條例還首次提出了“特定區域綜治委”的概念,明確可以根據需要在治安情況複雜、跨行政區劃的特定區域或者其他重要區域(如徐家彙商圈),建立特定區域綜治委,統籌該地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根據上海特點,創新規定了“社區治安防範”和“商業樓宇的治安防範”等方面內容。
【新聞來源:法制日報/記者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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