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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大陸】三部委聯合發出通知堅決取締社團收費七種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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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民政部今天聯合發出《關於治理規範社會團體收費的通知》,部署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社團收費治理,以解決一些行業協會強制企業入會、借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亂收費等社會反映突出的問題。
《通知》明確,此次治理規範的範圍是社團收取的會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各種收費。《通知》明確規定以下七種行爲屬於亂收費行爲,應堅決取締:
一,將會費與行政許可或行政職能挂鈎強制收取的;
二,強制企業加入協會、學會等社團並收取會費的;
三,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的;
四,違反規定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爲經營服務性收費收取的;
五,違反國家政策規定強制辦班、培訓、評比以及開展資格認證、組織考試並收取費用的;
六,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捐贈、贊助等形式變相收費的;
七,違反規定向所屬分支機搆、代表機構、辦事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用的。
《通知》規定,制定或修改社團會費標準,須經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表決通過;社團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的收費,須經省級以上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社團按照自願有償原則提供服務的收費,對存在壟斷服務的,收費須經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批准,對其他服務的收費,由社團自主確定或與委託人協商確定。此次治理工作將於今年9月底前完成。
【消息來源:法制日報/記者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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