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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放假新規定出爐 春節最多放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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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20日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全年可放假天數估計將有115天,其中包含11天節日與週休二日,而農曆春節將固定成為9天的調整放假或6天的連假。
行政院院會20日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全年可以放假的節日有11天,若計入週休二日,則將會有115天的假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這類民俗節日正好是星期二或星期四的話,那星期一或星期五則會彈性調整放假,並另外再找一天補行上班,所以往後春節假期有可能會連放9天。新聞局長江啟臣說明了調整放假的原則。
他說:『該草案也明定民俗節日適逢星期二或星期四者,其前、後一日上班日調整放假,並擇日補行上班,未來除夕及春節假期,將固定形成9天的調整放假 或者6天的連假。』
另一方面,3月8日婦女節與4月4日兒童節確定分開定為節日,同時兒童節還會放假一天,所以未來可以放假的紀念日與節日分別是:春節(3天)、除夕、開國紀念日、和平紀念日、國慶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與中秋節。至於其他的紀念日與節日都不放假,而且除了除夕與春節放假日外,會放假的紀念日與節日要是正好遇上例假日的話,不會另行補假。
【消息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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