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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的「豁免條款」修法案將重新啟動,立法院財委會周三(5日)將審查立委提出的證交法修正案,大幅增列內線交易的豁免範圍,避免檢調動大陣仗 搜索,造成企業困擾。不過,金管會認為,豁免項目太多,反而無法達到防堵內線交易的意旨。
一旦證交法修正案通過後,內線交易條文有無豁免條款,將影響目前法院審理中的企業內線交易案。也因此,法條如何訂定,各方角力激烈。立法院今(3)日也將 針對行政院版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
為了防制內線交易,行政院所提的證交法修正案,將知悉重大訊息進行交易的沈澱時間,從現行的12小時拉長到18小時;上市櫃公司可接觸重大訊息的相關人 等,在消息公開前、後的18個小時內禁止買賣股票,即使利用人頭從事交易或買進公司債,也視同內線交易。
立法院財委會早在前年11月,已初審通過上述條文,並無任何的豁免條款。法案送朝野協商後,因不少立委有意見,多次提出增訂豁免條款,但主管機關又不願輕 易放寬,至今已經一年半,無法完成二、三讀。
行政院版的證交法修正案,還在立法院審查中,沒想到多位立委又直接提證交法修正案,送財委會審查。
一位不願具名的立委表示,今日立法院將針對行政院版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一旦達共識,明天就可進行二、三讀。如果通過,周三財委會可能就不審立委新提的版 本。若未達共識, 周三財委會審查不論結果如何,未來都會併入朝野協商。
立委孫大千等立委指出,檢調及主管機關移送企業,傷害企業信譽,造成市場不安,有必要明確規範內線交易構成要件,並訂定豁免條款。
立委主張, 持續六個月以上定期定額買賣同額的交易、依固定公式決定交易內容的交易、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交易,可以豁免內線交易。
無黨聯盟提出的修正版本,豁免範圍更廣,增訂「為擔任該交易標的公司的董監事為目的而買入者」等五項豁免條款,簡言之,若是因業務需要而買入者,得不受內 線交易限制。
金管會官員認為,這些豁免條款形式上看來都合理,但如何認定動機是否真的為業務需要,可能有困難,衍生更多的灰色地帶。
【消息來源: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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